学生校园装置及艺术品委员会
主席
潘达培教授
当然委员
辅导长
陆敏聪女士
院务主任
委员
陶淑慧教授
艺术系系会学生代表一人
学生会代表一人  

生效日期 : 2024年8月1日

 

背景

新亚校园,文化艺术气息浓厚,时有同学因各种原因而在校园不同地方短期放置各种装置,其中包括艺术系同学学习及学生会活动需要。现由于数量日多,有需要订立相关政策(包括摆放者的权责),以协助不同需要的同学们共享校园空间,并进一步促进书院的文化艺术生活。

 

理念和愿景

订立相关政策,希望透过摆放校园装置及艺术品,传承文化和推广艺术,拓阔教学空间,以及实践文化和艺术精神,丰富校园生活。

 

(一) 职权范围

  1. 就学生短期校园摆设订立相关政策;
  2. 根据所订政策审理相关申请;
  3. 检讨政策之成效及方向。

(二) 组织

  1. 本会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十八人,现设委员五人;辅导长和院务主任为当然委员;
  2. 艺术系系会学生代表及学生会代表各一人;
  3. 本会主席由院务委员会委任,秘书则由院务主任委任。

(三) 会议程序

  1. 本会每学年至少须召开会议一次;
  2. 本会主席得视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