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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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明奖
奖学金名称
诚明奖
捐款人
-
遴选准则
- 应届毕业生并考获甲级荣誉之成绩 (医学本科生则须符合大学本科考试委员会厘定甲级荣誉之主修科目最低平均积点及分布百分比规定),并于课堂外有杰出学术表现;
- 品行良好,热心社会服务或具超卓之领导才能
- 品行良好,热心社会服务或具超卓之领导才能
申请/推荐
公开申请
申请期
下学期
奖学金类别
其他
学院
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工程学院
法律学院
医学院
理学院
社会科学院
年级
二年级或以上
来自
本地
非本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全费、生活津贴及宿费)
奖学金名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全费、生活津贴及宿费)
捐款人
黄乃正教授及陈颖仪医生
遴选准则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中七科取得5**
- 若领受人保持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全费奖学金、免费宿位及生活津贴(最多续领三年)
- 若领受人保持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全费奖学金、免费宿位及生活津贴(最多续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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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学系推荐
申请期
上学期
奖学金类别
入学
学院
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工程学院
法律学院
医学院
理学院
社会科学院
年级
一年级同学
来自
本地
非本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全费及宿费)
奖学金名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全费及宿费)
捐款人
黄乃正教授及陈颖仪医生
遴选准则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中六科取得5**
- 若领受人保持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全费奖学金(最多续领三年)及免费宿位(最多续领一年)
- 若领受人保持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全费奖学金(最多续领三年)及免费宿位(最多续领一年)
申请/推荐
书院/学系推荐
申请期
上学期
奖学金类别
入学
学院
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工程学院
法律学院
医学院
理学院
社会科学院
年级
一年级同学
来自
本地
非本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半费及宿费)
奖学金名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半费及宿费)
捐款人
黄乃正教授及陈颖仪医生
遴选准则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五科成绩取得5**
- 若领受人保持学年成绩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半费奖学金(最多续领三年)
- 若领受人保持学年成绩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半费奖学金(最多续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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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学系推荐
申请期
上学期
奖学金类别
入学
学院
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工程学院
法律学院
医学院
理学院
社会科学院
年级
一年级同学
来自
本地
非本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半费)
奖学金名称
冯璧若医生入学奖学金 (半费)
捐款人
黄乃正教授及陈颖仪医生
遴选准则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四科成绩取得5**
- 不可续领
- 不可续领
申请/推荐
书院/学系推荐
申请期
上学期
奖学金类别
入学
学院
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工程学院
法律学院
医学院
理学院
社会科学院
年级
一年级同学
来自
本地
非本地
长原彰弘校董入学奖学金 (全费, 生活津贴及宿费)
奖学金名称
长原彰弘校董入学奖学金 (全费, 生活津贴及宿费)
捐款人
长原彰弘校董
遴选准则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中七科取得5**
- 若领受人保持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全费奖学金、免费宿位及生活津贴(最多续领三年)
- 若领受人保持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积点达3.3,可续领全费奖学金、免费宿位及生活津贴(最多续领三年)
申请/推荐
书院/学系推荐
申请期
上学期
奖学金类别
入学
学院
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工程学院
法律学院
医学院
理学院
社会科学院
年级
一年级同学
来自
本地
非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