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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司发执照予新亚夜校
教育司发执照予新亚夜校
教育司发执照予新亚夜校
年份:1952年
捐赠者:/
详细资料
新亚夜校是新亚书院大学部学生在1952年创办的义务性小学。当时,书院所在的深水埗区内儿童失学问题严重,加上哲学教育系的学生未有实习经验,所学的教育知识只流于理论。因此,为了向许多有志读书,却苦无经济能力的儿童提供学习机会,并让哲教系学生得到实践理论的机会,列航飞先生、唐端正先生等学生决意成立一所义务学校。
新亚夜校于1952年2月1日正式成立,并获教育司批准免办「商业登记」。夜校借用新亚书院在桂林街的教室上课,上课时间为每晚七至九时。教员由书院大学部的同学担任,而学生则全是贫民子弟。他们多为超龄学童,反映儿童失学问题的严重性。夜校提出四大校训:「孝父母」、「敬师长」、「爱同学」、「勤学业」,务求令同学了解为学与做人同属一事,藉此养成高尚品德。
然而,夜校成立之初,常要面对经费不足的问题。夜校的运作主要靠同学们的学费来支撑,但为了令更多贫苦学生可以上学,低年级学生和成绩优异者不需缴交学费,中年级和高年级学生需要缴交每月二至三元学费。然而,中年级和高年级学生人数不多,加上多为贫苦家庭出身,未必能够负担每月的学费。而夜校的老师又不会强人所难,故仅能勉强维持学校运作。幸得书院每月津贴十五元,又免收租金,只需每月缴付电费即可。夜校并得其他书院同学热心捐助,得以持续运作。
虽然夜校环境颇为简陋,但对师生而言,新亚夜校就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夜校不时举办旅行和联欢会,联络师生感情。一次,夜校举行联欢会,胡栻昶先生在游戏中输了三次,学生兴奋地讨论如何惩罚他,最终胡先生要唱一首歌才能回到座位。又有一次,一位学生假装弄丢书包,要老师替她寻找,老师发现自己被骗时,只能无奈地相顾微笑。足以反映师生关系甚为融洽。
参考数据:
- 〈本院沿革、旨趣与概况〉,《新亚校刊》第一期(1952年6月),页25。
- 〈新亚夜校〉,《新亚校刊》第一期(1952年6月),页29。
- 胡栻昶:〈我们的夜校〉,《新亚校刊》第二期(1953年3月),页28。
- 〈我们也结下美好的花果〉,《新亚校刊》第三期(1953年7月),页49。
- 〈新亚夜校〉,《新亚校刊》第五期(1954年7月),页55。
- 〈新亚夜校概况〉,《新亚书院概况1955-56》(1955年7月),页97-101。
- 仰峰:〈成长中的新亚夜校〉,《新亚校刊》第七期(1955年10月),页58。
- 〈新亚夜校儿童节 师生庆祝齐欢欣〉,《新亚校刊》第八期(1956年4月),页61。
- 唐端正:〈艰苦挣扎中的新亚夜校〉,《新亚生活双周刊》第一卷第十三期(1958年11月),页11。
- 高阁:〈这就是新亚夜校〉,《新亚生活双周刊》第三卷第十三期(1961年1月),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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