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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校史馆:诚明牌匾】

相信不少新亚人还记得那块刻有「诚明」校训的黑底金字木匾,它是由第六届( 1957年)毕业同学於当年7月15日送赠书院,至今已历64个寒暑。书院迁入现址后,木匾悬挂在诚明馆地下大堂,至2013年12月新亚校史馆开幕,木匾就转悬於馆内唐君毅先生书柜上方,书院另置一木匾复制品於原先悬挂处。


谈到书院校训的历史,其实新亚立校之初未设校训,至1955年书院才公布校训为「诚明」,诚明二字连用见于《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钱穆先生在〈新亚校训诚明二字释义〉1元指出「诚」属德性范畴,而「明」属知识层面,并解释以「诚明」为校训的原因:「诚是一项实事,一项真理,明是一番知识,一番了解。我们采用此两字作校训,正是我们一向所说,要把为学做人,认为同属一事的精神。」之后因新亚图书馆馆长沈燕谋先生提议,「诚明」校训也被用到校徽上(见相关资料二)。


「诚明」是新亚精神总纲,是新亚教育最高理想,也是创校先贤对同学的期待。愿新亚校训继续引领每一代新亚人,使大家迈向至诚至明之境。

相关资料:
钱穆〈新亚校训诚明二字释义〉,《新亚校刊》第七期( 1955年10月15日),页1。
黄祖植〈校徽的故事—校友黄祖植先生致唐端正先生函两通〉,《新亚生活月刊》第廿五卷第八期( 199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