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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校史館:誠明牌匾】

相信不少新亞人還記得那塊刻有「誠明」校訓的黑底金字木匾,它是由第六屆(1957年)畢業同學於當年7月15日送贈書院,至今已歷64個寒暑。書院遷入現址後,木匾先懸掛在誠明館地下大堂,至2013年12月新亞校史館開幕,木匾便轉懸於館內唐君毅先生書櫃上方,書院另置一木匾複製品於原先懸掛處。


談到書院校訓的歷史,其實新亞立校之初未設校訓,至1955年書院才公布校訓為「誠明」,誠明二字連用見於《中庸》:「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錢穆先生在〈新亞校訓誠明二字釋義〉一文指出「誠」屬德性範疇,而「明」屬知識層面,並解釋以「誠明」為校訓的原因:「誠是一項實事,一項真理,明是一番知識,一番瞭解。我們採用此兩字作校訓,正是我們一向所說,要把為學做人,認為同屬一事的精神。」及後因新亞圖書館館長沈燕謀先生提議,「誠明」校訓亦被用到校徽上(見相關資料二)。


「誠明」是新亞精神之總綱,是新亞教育之最高理想,也是創校先賢對同學的期待。願新亞校訓繼續引領每一代新亞人,使大家邁向至誠至明之境。

相關資料:
錢穆〈新亞校訓誠明二字釋義〉,《新亞校刊》第七期 (1955年10月15日),頁1。
黃祖植〈校徽的故事—校友黃祖植先生致唐端正先生函兩通〉,《新亞生活月刊》第廿五卷第八期 (199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