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及經濟援助
 

「誠明獎」是本院之最高學生榮譽,始頒於一九八一年。歷年有超過七十位表現傑出的畢業生獲此殊榮,而各得獎人均在社會不同領域有卓越非凡的成就。

 

得獎人須具下列條件:

 

  1. 必須為應屆畢業生並考獲甲級榮譽之成績(醫學本科生則須符合大學本科考試委員會釐定甲級榮譽之主修科目最低平均積點及分佈百分比規定),並於課堂外有傑出學術表現;
  2. 品行良好;及
  3. 熱心社會服務或具超卓之領導才能。

得獎人可獲獎狀及獎牌各一,另獎金港幣六萬元。若得獎人超逾一名,獎金將平均頒予各得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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