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奖助学金、经济援助基金

为使基金俱持续性,书院欢迎有意捐款港币十万元以上(单次或分期)的捐款人成立依其意愿冠名之奖助学金基金,持续为同学提供支持。

 

一般冠名奖助学金基金:
认捐港币十万元或以上(单次或分期)
永久冠名奖助学金基金:
单次捐赠港币二十五万元或以上

认捐港币三十万元或以上,分五年捐赠,每年六万元(当中五万元拨入基金积存,一万元用作派发该年度之奖助学金)

 

如阁下有意设立冠名奖助学金,欢迎联络高级书院发展主任张君恒先生(电邮:nacgift@cuhk.edu.hk;电话:3943 9680)。